陆小曼与林徽茵

 

古真理,女人难养,孔子说的。养得起养,养不起不要养。一个男人既然决定要养女人了,那就应该好好养,义无反顾,无怨无悔。因而,一个女人花自己男人的钱,就如老子花儿子的钱一样,天经地义。这是普遍的道理,反映在陆小曼身上就是,如果你徐志摩养不起她,何必当初要娶她呢?天下想养她的男人多的是,没有一个不是比你徐志摩更有钱,她选择了你,那是看得起你,她花你的钱,那是你的光荣。好在徐志摩并没有后悔,差得只是底子和能力。后悔的倒是大众,仿佛陆小曼大把大把用的是他们的钱一样。有这样心理的,要么是那种小气的没用的男人,要么就是出于一个女人的自卑或虚伪之心,妒忌陆小曼。

 徐志摩死后,世俗对陆小曼的偏见甚大,但陆小曼身边的那些男性朋友———他们也是徐志摩的朋友,对陆小曼怨则怨,却依然愿意帮助她,从物质上救济她。远在欧洲的刘海粟时时给她寄来她最喜欢的法国衣饰和礼品,甚至连怕老婆的胡适也充满爱怜地说道,来北京吧,小曼,我会照顾你的。小曼并没有去北京,而是留在了上海,因为在上海,有一名叫翁瑞午的世家子弟愿意养她。她没有看错人,那翁瑞午一养便养了她三十三年,直到最后也倾家荡产,即便如此,还会冒着风寒亲自上街排队给小曼买她喜欢吃的高级点心,其时,美人早已年老色衰,但男人依然是痴心不改,或说义重如山。翁去世的时候,放心不下陆小曼,还召来朋友,希望他们能在以后的日子里替他好好照顾她。要命的是,陆小曼并非是翁瑞午的妻子。

这些男人,包括徐志摩,还有陆小曼的第一个男人王赓,他们并不是傻瓜。他们之所以要这样,用张爱玲的话说,那是因为懂得,所以珍惜。在他们眼里,陆小曼无疑是上帝赐予男人世界的,一个不见的是最好但一定是最美最值钱的礼物。如不能好好呵护,不光对不住自己,同样也对不住上帝和天下所有的男人。

陆小曼是天珍。自小养尊处优,生性聪明,温柔,妩媚,娇气,和林黛玉一样,体弱多病,遭人怜爱。她花钱如流水,不是因为她喜欢钱,而是她根本不在乎钱,她甚至不大懂得钱。她的一生从来没有工作过,小的时候由父母养着,成年后男人养着,老了,解放了,陈毅发现了她,让她去做上海文史馆馆员,有国家养着,但她不愿去上班,每天庸懒地靠在床上闲读《红楼》,还特喜欢看小人书连环画,可爱的不得了。她能诗善画,才华出众,却也不想着要去换几个钱,而宁可接受来自男人的救济。在她看来,仿佛女人生来就不该赚钱而只是花钱的。

在和徐志摩一起的日子里,陆小曼每个月的开销不少于500大洋,相当于现在2万元人民币,还觉得不够。她喜欢购物,喜欢一边抽着鸦片一边谈情说爱,喜欢到外面吃时尚大餐,然后酒足饭饱去唱唱小曲。钱哪里来?她不管,也不去想,徐志摩会去解决。逼得徐志摩不得不拼命赚钱,最多的时候在上海4所学校上课,可怜的诗人甚至还学会了拎着皮包做房产中介。也许有人会同情,但如此人生未必不是一种刺激。

陆小曼也说要改变自己,但被男人宠惯了的性情,想改也改不了,改了,便不再是她自己了。徐志摩死后,胡适劝她振作起来,努力工作养活自己,陆小曼回他说,没钱,你叫我如何工作?这就是陆小曼的逻辑。徐志摩的家人提出,只要陆小曼愿意好好做人,他们愿意每月贴她200大洋。陆小曼拒绝了,她不需要,也不稀罕这样的钱,如果她真在乎这钱,当初就不会和王赓离婚了,也就不会和徐志摩结婚了,这是她的性情。最后,她还是选择了有妇之夫翁瑞午,她还是喜欢用男人的钱,那是一个女人的天经地义。她告诉翁瑞午,不要指望我会爱上你。翁瑞午自然明白,光荣的责任就此落在了他的身上。

 

1. 把两个女人放在一起比较,总是一件残酷的事情,更何况一个是陆小曼,一个是林徽因。如果陆小曼知道了,想必也会说的:请不要再提起这个女人了。不提,是因为恨。陆小曼没有理由不去恨林徽因。但对林徽因来说,被另外一个女人恨着,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林徽因不会说,她从来都不会去评价陆小曼。这既是一种姿态,也是她的聪明。她知道怎么说都是错,不说最好,陆小曼可不是冰心。

2.无论是陆小曼还是林徽因,她们都是离不开男人的女人。陆小曼要的是爱与呵护,而林徽因要的则是男人的目光和喝彩。陆小曼胜在天性,林徽因则更懂得经营。

3. 偏爱陆小曼的人,如我,通常是因为陆小曼的真,但我更着迷于她真实性情下的那股既勇敢又庸懒的颓废劲,靡靡至极,一如《日出》中的陈白露。而对喜欢林徽因的人来说,之所以喜欢,那是因为她的完美。但这完美在很多人看来或多或少有点假,与陆小曼相比,林徽因确实虚了一些。不过,我想说,虽然我也不喜欢她的假,但,一个女人虚伪一点总也是可以原谅的,只要她自己觉得不累就可以了。

4. 林徽因很聪明,但并不能算是一个很有“才情”的女子。她在文学上的表现未必有陆小曼的画更能体现一个女子的才华,如果钱能衡量的话,可以说,林徽因全部的诗歌不敌陆小曼的一幅画。林徽因很清,但也无韵。

5. 幸福的林徽因常常抱怨梁思成不懂得欣赏她,梁思成不是不懂得,只是为人敦厚宽宏一些罢了。林徽因去世后,梁思成很快便和自己的学生结了婚。这可能是林徽因永远想不到的一种失败,也是最后的结局。

6. 关于梁思成、金岳霖和林徽因,流传最广最为人津津乐道,也是最浪漫的,是林徽因问梁思成,她不知道究竟应该爱他好还是爱金岳霖好,梁思成说,你自己选择吧。这段故事出自梁思成的第二任妻子林洙的回忆录,林洙说是梁思成告诉她的。真实性到底如何,值得怀疑。

7. 就算上面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包括后来金岳霖对说林徽因,还是思成最爱你。虽然很经典,但在我看来,却依然不敌,王赓在和陆小曼离婚前,举着酒杯对她和徐志摹的祝福。陆小曼由此成为中国历史第一个自由离婚的女人,而将要和他结婚的男人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离婚的男人。

8. 在转载的这篇文章中,有一句话经常被引用,“胡适曾经说:‘陆小曼是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我收集陆小曼的资料很多年,但一直不知道这句话的出处在哪里。在刘海粟的一篇文章中,倒是有这样的记录,刘海粟到了北京,胡适对他说,“你到了北平,不见王太太(陆小曼),等于没到过北平。”

9. 陆小曼的第三个男人翁瑞午,很多文章都说他是清朝著名大学士、光绪皇帝的老师翁同和的孙子,其实不是。翁同和是常熟人,翁瑞午是吴江人。几年前,《文汇报》的《笔会》上有一篇剧作家翁思再的文章,讲得很详细。他好象是翁瑞午的后代,但我并不能确定。

10. 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因飞机失事,罹难于山东。消息一南一北,几乎同时传到了上海和北京。在上海,陆小曼听到消息后顿时晕倒,由翁瑞午代她前去料理后事,而在北京,林徽因则派梁思成去了山东。两个陌生的男人,一个是有名的花花公子,一个是有名的正人君子,因为两个女人的缘故,聚到了一起,面对着一具已被烧焦的尸体,会作怎么样的交流呢?而这个死去的男人,却正是那两个女人一生的所爱。

我想,这大概是陆小曼和林徽因的故事中最让人感慨的地方吧,也是她们靠得最近的一个点了。

翁瑞午给陆小曼带回了一幅长卷,那是徐志摩一直珍藏的一幅画,陆小曼自己画的。而梁思成则给林徽因带回去了一片飞机的残骸,林徽因把它挂在了家里。

11. 往事随风,斯人早已远去,只有千秋在摇摆。

 

附:《陆小曼--黑白.印象》


有一种女子注定就是悲剧,如陆小曼之遇林徽因,由不得你徒生既生瑜何生亮的感慨。

世人总是偏心的,总把赞誉给那些符合循规蹈矩,符合所谓传统妇女美德的女子,而对于那些离经叛道,出位离奇的女子向来是藏着偏心的,自己不能为或者想为却不敢为,就偏要把那敢作敢为的人一棍子打死,非如此不能显示自己的正道,更有龌龊之人是得之不得,必竭尽毁之。

林徽因无疑是美的,她几乎集聚了女性所有能闪烁的光辉,把一个完美女人演绎得让你心折而愉悦。她的完美得之于梁思成的成全,我很难想象如果她没有梁思成的爱,是否还是今天这个让大家没有丝毫指摘的女子,如若她不幸选择了徐志摩或者在与梁思成婚后改嫁金岳霖,又会如何呢?

一个好女人原是一个好男人成全的,陆小曼没有梁思成来成全,她只遇见了一个毁灭她的徐志摩,所以她成了悲剧。也或许他们本身就是相互的毁灭,注定了那短暂的缘分和长久的遗憾,留给了世人一个一个可以茶余饭后的谈资,他们用坎坷灿烂的人生成全了所有人的好奇。

世人把徐志摩的死归结与陆小曼,不知道这样的逻辑从何得来,就如现近许多人把徐志摩诸多写给陆小曼的情诗都改给了林徽因一样,总是按照自己的一相情愿去揣测他人,总要把故去的人按照自己的心意重新活一遍。

徐志摩爱过林徽因是不争的事实,然而这份爱情是无疾而终的,此后他之于她不过是前面情感的顺延,一种情感后的升华,人们却一而再再而三的亵渎这份可以与爱情相媲美的情感,全然不顾徐志摩至死都深爱陆小曼的事实,而让诗人在遗憾中死去,好象非如此,不得以使一些浪漫的爱情故事让人读来唏嘘感怀,对天长叹。

成全了大众的审美,成全了大众的心理,却冤屈了一个绝代才女的陆小曼。她所有的光辉都在人们的私心下被遮掩,被抹杀,于是人们对林徽因爱,对张幼仪怜,对徐志摩憾,对陆小曼就只有恨或者憎了。

美玉总是要焕发她原有光彩的,那是深埋在泥土中也是要被挖掘出来恢复其本来面目的。

随着时光悄悄褪去隐藏在她身上的面具,,那些陈旧不堪的纱幔渐渐支离破碎的时候,陆小曼这个曾经千夫所指的女子,终将把她散发的所有的美重新展现在世人面前。

陆小曼这朵盛开在旧时代的那朵娇艳夺目的玫瑰,曾经迷倒的何止是一个诗人的徐志摩。遥想当年,胡适曾经说:“陆小曼是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一个凡俗女子怎能担此盛誉?如若这道风景真如被世人所扭曲的那般,那么该被扭曲的又何止陆小曼一个,那些所有为她所迷的人,包括徐志摩又岂能独清?

如若一个平凡女子,徐志摩又何至于为她而众叛亲离?一个仅仅在舞会中倾倒众生的女子,就能使一个见多识广,浪漫热情善良纯真的诗人为之生死相随?那诗人也未免太过浅薄了,如此以来,那个完美女子林徽因也未见得的光辉了去,能爱一个浅薄如斯的徐志摩,其人也可想而知。

所以总在想人们为何就不明白,一个人的美不是靠诋毁另一个人而成全的呢?

陆小曼的美丽不仅仅是单纯的外貌,和她那款款不俗的谈吐,得体的举止,仪态万方无与伦比的风情,更重要的是,一个女人的美是内秀,而这一点,陆小曼不比那人间四月天的林徽因逊色丝毫。

郁达夫说,“陆小曼是一位曾震动20世纪20年代中国文艺界的普罗米修斯”。刘海粟赞其,“一代才女,旷世佳人”,更说:“她的古文基础很好,写旧诗的绝句,清新俏丽,颇有明清诗的特色;写文章,蕴藉婉转,很美,又无雕琢之气;她的工笔花卉和淡墨山水,颇见宋人院本的传统;而她写的新体小说,则诙谐直率……”一个怎样的女子能让这些一代天才的文人画家感叹如此之深?

挥霍、吸毒、捧戏子,这些让人听来生厌的名词,又如何顶得胡适,郁达夫,刘海粟等所言的那个曼妙女子?真实的陆小曼是如何的?她怎可如此的神秘?

出身名门,得到过那个时代最好教育的才貌并重的女子,却无端惹了一身的病,常年与病魔抗争,她只好借助鸦片的麻醉减少那日日缠心的疼痛,任是红颜也薄命,可是红颜百劫又有几人知?世人只看见了表却从不及里,于是种种的诘难似乎就成了理所当然。

她捧戏子,乃是性情所致,对于戏曲的狂热痴迷,也成了罪?一个不为他人而委琐苟活的女子,再次撕毁了世人那张虚伪的面具。

她娴熟两门外语,写得一手刚劲秀丽的毛笔字,懂得绘画,也擅诗词,还擅长音乐、舞蹈,又习京剧、昆曲。如果仅只这些,恐怕也难颠倒众生。

喜爱她之人,大多都是性情之人,是素喜自由之人,都是不屑世俗羁绊,而崇尚自然之人。她热情、豪爽、炽烈,她从来是我行我素,从不为礼教所束缚的女子。她真实大胆,厌恶虚伪,她为爱而生,她行事为所欲为,甘畅淋漓,活得精彩痛快。

如若只为金钱挥霍,那么她怎可为一穷酸诗人而抛弃了名流的丈夫,一个循规蹈矩,不懂风情,师出名门的王赓,和一个风流倜傥浑身散发着浪漫诗情的徐志摩,陆小曼终于为她的性情与本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也或许她是值得的,因为她爱,为自己所爱,即便穷途末路又如何?

她是一汪碧海,澄净透明却又深广难测,她可以在任何一个时代兴风作浪,她可以挑起所有男性潜藏的热情与欲望,无论是学富五车,还是才高八斗,在她翩翩裙裾下都失去了颜色。她体现了女人所有的妩媚与温柔,表达了一个女人完整的渴求和本真。

如若她不是一个这样的女子,徐志摩何以甘愿违抗父母之意,不顾恩师梁启超的反对而冲破重重阻隔爱恋一个有夫之妇,迎娶一个为后人所诟病的女子。

徐志摩说她:“一双眼睛也在说话,睛光里漾起,心泉的秘密。”,翻阅曾经的诗歌情书,就是现如今热恋中的小儿女也要羞愧不如。徐志摩之爱陆小曼深入骨髓,不是外人称道徐林恋的若即若离。

所以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勇夺人妻,因为他知道,那是他一生性灵之所追求,他可以抛弃所有,而不能没有这个女子的爱,不能没有这个女子的陪伴。所以他在迎娶她之后,可以心甘情愿的放下所有的架子而四处兼职,来回奔波,一个名扬四海的诗人之躯去倒卖地皮、房屋的生意,这让多少人跌破眼镜,多少人瞠目结舌,只因他所爱,一个他认为值得的女子而付出所有,所以他才为了节省钱错失了年轻的生命。

人们无法体会他的爱,所以把一切的责难给了他的未亡人,却不知道魂归蓝天的他该是多么的心碎,为了那些责难,他死不瞑目。他爱的女子,在他的身后备受折磨,这不是他的所愿,他要把最好的生活给予他爱的这个女子,但是人们却曲解了他的如海深情,而肆意的把自己想象的故事附会在他们的故事里。

陆小曼,一个张扬而内敛的女性,在徐志摩死后呈现了一个女性另一面的光辉。她把一个女人所有的特性发挥得淋漓尽致,她让所有指摘她的人汗颜羞愧。

斯人远去,她铅华洗净,甘愿淡泊,绝迹曾经留下旖旎风光的地方,而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万千别恨向谁言,一身愁病,渺渺离魂,人间应不久,遗文编就答君心。”,于是我们就有了《徐志摩全集》,于是就有了证明他们爱情的《爱眉小扎》。

春花秋月情未了,冷暖由人心自明,人生起落寻常事,素衣纤手春秋笔。她无须用语言去为自己做任何的辩解,她用后半生的孤独清苦换前半生的红艳繁华,她用一个女子柔弱的身心告诉世人爱的真谛。

人们可以容忍一个平凡庸俗的女人在你生活里横眉竖眼,却容不得一个才华横溢的绝色女人在你视野中恣意张扬。于是,陆小曼你的悲剧不是你,而是别人。

徐志摩对陆小曼说:“你不知道我怎样深刻的期望你勇猛的上进,怎样相信你确有能力发展潜在的天赋,怎样私下祷祝有那一天叫这浅薄的恶俗势力的‘一般人’开着眼惊讶,闭着眼惭愧。”于是,我就知道,你非他不嫁的原因,懂你者不过一二,得之他幸,不得他命,于是你甘愿把自己所有的快乐和痛苦在后半生与他一一品尝,于是你就成了他三千溺水而只取的一瓢。

那场上世纪最浪漫轰动的婚嫁,就是今天也要让人艳羡嫉妒,有几人能为心中所爱而舍弃所有?陆小曼与徐志摩,你们共同演绎了上世纪最浪漫动人的风景。

她不是烟花,却比烟花寂寞三分,她不是玫瑰,却比玫瑰美艳动人。她是上个世纪流动的诗篇,她是历经劫难后不衰的红颜。